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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案】怒辱法庭 “二次”撤诉为感激诚送锦旗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3-10-07 09:22 访问量:  

“审理我案件的临城法庭是公平公正的,对我太好了,我专门做了个锦旗送过来,谢谢他们了,上次是我错怪法庭了。”这是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李艳对着法院陈院长讲的一句话。日前兴化市人民法院临城法庭审结了一起原告李艳第二次起诉与被告张军离婚,经全庭法官做工作,自愿撤回离婚起诉的案件。
 
初次离婚  判不离
 
李艳与张军于2010年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于第二年年底生了一个女孩,但李艳生完小孩后,得了产后忧郁症,经常感到紧张,疑虑,而且对张军处处不满意,嫌这嫌那,后来发展到觉得张军一文不值。2012年6月,小孩刚满月,李艳居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张军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兴化市人民法院临城法庭受理后,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的感情基础较好,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双方还需要再磨合,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不符合准许离婚条件,再三劝李艳不要离婚,但李艳坚决要求离婚,法庭无奈,于是判决不准离婚,并要求张军今后对李艳要悉心照顾,尽到做丈夫应尽的责任。
 
产生误解   辱法庭
 
离婚判决作出后,原告李艳异常愤怒,认为是法庭的承办法官和庭长收受礼贿,与被告张军串通一气,是临城法庭枉法裁判。李艳于是把她与承办法官、庭长之间的谈话录了音并打印成文字,凭自己的主观臆测又写了书面材料,复印了几十份,分发给法院的院长,市人大、市纪委、市检察院,对临城法庭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相关领导调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后,针对李艳身体的特殊情况和情绪,决定“冷处理”,李艳见没有反应,也只得作罢。
 
再诉离婚  自撤诉
 
2013年1月,李艳再次起诉离婚,兴化法院临城法庭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审理此案,在法庭上,李艳的身体状况虽有所好转,但情绪还是很激动,不断数落张军的种种不是,临城法庭一方面专门请来了心理医生,针对李艳的情况分析,对李艳进行心理治疗,制定最佳方案;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宣讲,告知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现在,张军对李艳感情甚笃,虽然还达不到李某的要求,但张军很努力,各方面比以前做得好多了,夫妻之间即使为一些小事情发生摩擦,也是很正常的,没有必要非得离婚,如果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经过两天的法律宣讲和心理治疗,李艳懂得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心结也总算打开了,认为自己应该珍惜夫妻感情,两次起诉均不够理智,特别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其四处发放材料,对临城法庭进行污辱的行为更是不对,对临城法庭的形象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李艳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并给临城法庭送来了锦旗。
 
法官感悟: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要贯彻习总书记讲的“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审理案件不仅是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会效果,对不同的当事人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对特殊的当事人更要采取特殊的方法,坚持下去,一定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称赞。(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作者单位:兴化市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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