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与指导-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详解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4-08-01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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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法律咨询
接受有关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方面的法律咨询,拟定有关法律文书、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二、代理婚姻家庭案件诉讼
1、离婚纠纷;参与、代理调解与和解;
2、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
3、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案件;
4、婚姻无效、撤销纠纷,代理一方请求人民撤销婚姻或宣告无效婚姻案件;
5、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草拟、审查夫妻约定的财产协议,代为办理相关财产转移登记手续或公证手续;
6、婚姻自主权纠纷;
7、重婚、虐待、遗弃等刑事案件控告或代理;
8、代理第三人履行债权引起夫妻偿债争议的案件;
9、代理离婚引起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三、代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纠纷
1、抚育费纠纷;
2、扶养费纠纷;
3、监护权纠纷;
4、探视子女权纠纷;
5、生身父母确认纠纷;
6、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7、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8、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9、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
四、代理遗嘱、继承关系纠纷
1、分家析产纠纷;
2、法定继承纠纷;
(1) 转继承纠纷 ;(2) 代位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纠纷;
4、继承权确认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五、婚姻家庭方面的非诉讼处理
1、代为起草、审查婚前财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2、代为起草、审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离婚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4、代为起草、审查分家析产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5、代为办理遗产继承事宜;草拟、审查遗嘱,或出具律师见证;
6、代理协议离婚、分家析产居间谈判业务;
7、代办婚前、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的公证;
8、代书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
9、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代办公证业务;
10、代为进行婚姻家庭领域的调查、获取证据资料;
11、担任个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