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离婚案】
不足一月成功快速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男方无法与女方在家协商离婚,故委托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
案件结果:
历时27天时间,诉讼成功离婚。2014年3月19日立案,2014年4月16日结案。
律师点评:
快速彻底办理离婚,需要律师的技巧,法官的耐心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私下无法协商,找到庄荣华律师能够成功快速的办理,正式庄荣华律师完备的案前准备和合理的调解建议和诉讼谈判,同事当事人也能够积极配合,适当取舍,一举成功。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4)鼓民初字第号
原告A,男,汉族,1 9 8 3年生,住所地本市鼓楼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女,汉族,1 9 8 0年生,住所地本市鼓楼区
本院于2 0 1 4年3月1 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A与被告B于2 0 0 5年自由恋爱,2 0 06年登记结婚,2 0 08年生一女C。现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原告A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所生一女C由被告B负责抚养,原告A自2 0 1 4年4月起,每月给付子女抚育费2 5 0 0元(含C今后的家教班教育费和普通医疗费用中原告aA所承担的一半部分);C今后发生重大疾病费用由原告A与被告B各承担一半;至C十八周岁时止。
三、原告A每月探视C两次,具体探视时间及方式由原告A与被告B自行协商解决。
四、坐落于南京市(建筑面积7 4.59平方米)房屋产权归被告B所有,被告B补偿原告A人民币1 0万元,同时该房所涉及的银行贷款由被告B负责偿还。
五、原告A自愿将房屋折价款1 0万元赠与给女儿C,该款项由被告B代为保管。
六、奇瑞牌轿车1辆及房屋内所有生活用品归被告B所有。
七、双方其他财产无纠葛。
案件受理费2990元,减半收取1495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协议自双方些事人签字起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协议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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