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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离婚纠纷】成功调处一起“植物人”离婚纠纷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3-06-13 21:17 访问量:  

句容法院少年庭自成立以来,充分利用法官和调解员的优势互补以“康乃馨家庭工作室”为平台,实现法官和调解员的良性互动,从而达到及时、彻底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彰显了大调解的威力。
 
他是风华正茂的公务员,她是温柔可亲的“美小护”,他们曾是一对恩爱夫妻,可人生无常就在他们正享受着幸福婚姻时,一场灾难悄然而至。他突发急性脑溢血,经多方抢救无效,成为“植物人”。而5年后的她才35岁,人生道路还很漫长,随着丈夫恢复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她终于心灰意冷走向法院要求离婚,因而导致双方家庭关系紧张。
 
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让承办法官陷入了法与理、情与义的挣扎中。“患难见真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原告此时抛下重病的丈夫,似乎有悖情理,法院不应支持离婚;而原告已苦苦守候了5年,再继续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对年轻的原告而言无疑又是一种精神折磨和煎熬。该案如何判决都会加剧双方家庭的裂痕。承办法官联合“康乃馨家庭工作室”特邀调解员为该案细心制定调解方案,决定从“情”字上下功夫。承办法官将原、被告父母邀请至法院参与调解,法官与特邀调解员默契配合,从法到理、从情到义地悉心调解,引导双方无论离婚与否都要换位思考,在考虑自己的同时将心比心多体谅对方,多为孩子的成长考虑。被告父母在痛定思痛后也意识到再为儿子维系这段婚姻已无实际意义,作为被告的法定监护人其父亲代表儿子同意离婚。但双方又为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发生争议,致使该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后经法官及调解员长达5个多小时的拉锯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孩子交由原告抚养教育,保证对方享有探视权,原告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并承担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当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携手走出法院时,此时已是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尽管疲惫不堪饥肠辘辘,但想到在她们倾心调解下又使得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妥善处理而露出会心的笑容。
 
当我们遭遇了生活的磨难时,既然已无法改变现实,何不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在无常的人生中,不论是让人欢喜的还是令人痛苦的经历,都要以平常心去看待,因为每一件事都终将会成为过去。
 
 
   作者单位:句容市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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