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13〕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人
本文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由 南京离婚律师 网 www.law510.com 分享提供,供广大当事人普法学习。 【摘要】: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中当法律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当事人一方因法院不能认定这一事实而承受的不利裁判的危险。举证责任的分配是证据法
当事人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发生法律效力,故协议离婚后,即使离婚协议存在瑕疵,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认定离婚无效或允许撤销。那么,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之财产分割条款可否变更或撤销呢。 我们来看一则案例:张某(女)与李某(男)系夫妻,2004
相识半年草率登记结婚,结婚后争吵不断,婚后四个月丈夫诉讼要求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未能改善,再次诉讼离婚,并要求返还礼金及礼品。近日,射阳法院对该起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 季某与同村女子董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11月订婚,期间季
10月17日,省高级法院邀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银行业协会领导和在宁所有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分管行长共同召开司法金融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推进会。会议旨在推进实现该查控系统由原来8家银行覆盖至在宁所有商业银行,并将系统查询对象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3〕20号 【发布日期】2013-08-29 【生效日期】2013-09-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司法解释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法释〔2013〕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查询、冻结
妻子与丈夫吵架时谩骂丈夫的祖辈,其公公听见后动用家法将儿媳妇打伤,儿媳妇事后到法庭诉讼维权。10月14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原告娄颖的医疗费2422元,误工费342元,法医鉴定费200元,合计2964元,由被告许士明赔偿207
借条是民间借贷中最直接的证据,持有借条就能初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那么,持借条讨要由青春损失费或分手费等转化的借贷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分手费的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07年以来,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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